“那……我替你打119?”那该死的甜美男人笑看着游郁,“或者我送你回家吧?你家在哪?”
“我家五千万平方米,我跟你说我每天早上起来都得坐高铁去上厕所,累死了。”游郁已经有些口齿不清,他发出“呼呼”的笑声,竖起食指在那该死的甜美男人面前晃着,“你、你送我,送的起吗你?”
“那要不然就委屈你,去我不足十平米的小卧室里睡一晚上?”男人搂着游郁,带他上了车。
“我、我可告诉你,我家养了五万头奶牛,每天我洗澡都是用鲜牛奶洗的,你家要是没有,我不去。”话是这么说着,上了车子,游郁就紧紧抱着身边的陌生男人,根本不松手。
“好。”男人笑眯眯地对司机说:“回家了。”
这个该死的甜美男人名叫肖弥。
本来只是不经意看到酒吧里有演出,就想进去随便看看,却没想到半路杀出来一个醉了酒的贝斯手,冲上舞台就用贝斯弹了一段《野蜂飞舞》。
这曲子节奏极快,能用钢琴流畅弹奏的都得是经过长时间练习的高手。而贝斯琴弦更重,对手指和手腕的要求很高,不用拨片弹琴的基本都是武林高手,这个贝斯手应该很厉害。
外形也不错,发型干净清爽,露出恰到好处的漂亮额头。眉毛细长,眉尾温柔地下落,恰好框住细长的眼尾。大眼睛,睫毛长而密,像天生的浓黑眼线随着眼尾上扬。鼻尖翘翘的,鼻梁很端正,人中到唇峰的距离也恰到好处。大概是喝了酒,他的嘴唇看上去异常的红。
他抱着贝斯,眼神带着醉酒后的迷离和漫不经心,偶尔咬着下唇,沉浸在演奏中微微阖上眼睛。他的衣着打扮并不抢眼,可他独奏那首曲子的时候,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。
肖弥听到自己身边的一位观众惊叹道:“贝斯原来是有声音的吗?”
想再继续看看台上的青年还能爆发出多少能量,场面却控制不住了,这群摇滚青年的情绪一到位,一边摔琴一边蹦迪,甚至还开始脱衣服。
到这个时候,肖弥都以为这是酒吧安排的表演。
但看到保安们把醉酒的贝斯手从舞台上拽下来,听到那贝斯手嘶喊着奇奇怪怪的话,就知道这人是真的醉到神志不清了。
所谓天选之人,就是随地都能捡到大宝贝。
从保安手上捞过这贝斯手,才发现他瘦得可怜。虽然穿的厚,但透过软蓬蓬的衣服摸到骨瘦嶙峋的身体,才更让肖弥觉得可怜。
太瘦了,瘦得病态。
他长得清清冷冷,又这么瘦。现在是冬天,还恰逢第一场大雪,肖弥无奈地笑了,他把毛毯盖在贝斯手身上,希望他不要着凉。
然而这贝斯手毫不领情,一把扯掉毛毯,像哪咤扯掉沾满了渍泥的肚兜一样决绝。他说:“男人!不要轻易挑战我。”
肖弥已经无话可说,恐怕他说什么,贝斯手的回话都是霸道总裁那一套。最可怕的是,他还会邪魅一笑。
“男人,你叫什么名字。”贝斯手抬头看着肖弥,他醉醺醺地眯着眼睛,长睫毛上下交错,眼神也有些暧昧。
“我叫肖弥,请问我该怎么称呼您?”
“我叫游郁。男人,你要是敢忘记我的名字,我绝不会轻易放过你。”
肖弥还是成功把游郁带回了家,只是回到家的时候,游郁已经完全睡死,完全没有要醒来的迹象。
并没有过多的想法,只是觉得自己不带他回来,也会有其他人把他掳走。
于是,他把游郁放进浴缸,替他洗掉身上的酒气。让他把脑袋搭在浴缸边沿,毛巾搭在他脸上,替他洗头发。拿了新的牙刷牙膏,轻轻捏着他的脸颊替他刷牙。
这个苍白瘦弱的青年像是石膏塑像,稍稍用力一捏,恐怕都会碎掉。
肖弥小心翼翼,就怕在他身上留下什么印痕,第二天惹人误会。
刷牙时,游郁醒过来了。他像是被浴室里的整齐热懵了,又加上醉酒浑身无力,两手无力地在肖弥身上乱抓,从他身上散发出了一股浓香。类似巧克力入口溶化时冲入鼻腔的苦甜醇香,其中还掺杂着些肉桂和蔷薇的馨香,还有一些胡椒的辛辣味道。
是这个人的信息素吗?
肖弥脑中一阵轰响,他明确知道自己对这个瘦弱青年的苍白病体并没有太多性趣,即使是释放了这样大量的信息素,他也没有产生过多冲动。
但这味道,几乎让他在瞬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舒适感。像是一双细腻温柔的手用他精湛的技巧按摩肖弥的头皮,这种酥麻从头到尾,从毛孔渗透进血液,刹那之间,连意识都飘远了。
在各种意义上,肖弥都觉得自己捡到大宝贝了。
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