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会儿后。
野味儿弄好了,一张行军桌上,摆着烧鸡、烤鸭、花生米、一盘酱萝卜菜。
卫兵拿来一大瓶黄酒,又称渝酒,深受文人墨客的喜爱。
李季摆了两个大碗,给他和吴忆梅各倒一碗黄酒,一边磕着花生米,一边喝着酒,日子过的有滋有味。
美中不足的是,没有一张舒适柔软的大床让他躺着。
“你们几个把这只烧鸡分了,也别在周围杵着,去附近看有没有什么野味儿,像兔子、野鸡、野猪,打一些回来当下酒菜。”
李季挥挥手,让卫兵们把桌上的烧鸡分了,去附近打猎。
“是。”
卫兵们顿时喜出望外,要知道,像烧鸡这种东西,他们很少有口福。
几名卫兵把烧鸡分了之后,两人一组,从山林里钻进去。
李季端着大碗,和吴忆梅一碗接一碗的干。
黄酒不比白酒,度数,但对女人受益无穷。
据,黄酒可以温经散寒、滋养气血、改善气色。
因此,民国的女性都热衷于喝黄酒,无论是普通家庭的妇人,还是有钱人家的太太,每个月都会喝点儿黄酒。
吴忆梅一连干了几大碗,面不红,气不喘,眼神清澈,这让李季暗暗称奇,他似乎低估了吴忆梅的酒量。
“少喝点儿,一会儿醉了可没地方躺。”李季嘴上着体贴的话,手里却拿着酒瓶子给吴忆梅又倒一碗。
“我醉不了。”
吴忆梅浅浅一笑,她对自个儿的酒量十分自信。
“来,干。”
李季端起大碗,咕咚咕咚干了下去。
黄酒这玩意儿容易入口,但后劲儿忒大,容易让人沉醉。
“你今天喝了酒……?”吴忆梅看他喝的如此痛快,心想他该不会借着酒劲儿,又对她动手动脚吧?
“喝酒怎么了?”李季淡淡问道,仿佛之前的事情早忘干净了。
“没事。”
吴忆梅轻轻摇了下头,心想她还是少喝点儿吧,省的李季喝醉了对她动手动脚。
当然,她不排斥李季动手动脚,只是出于女子的矜持,认为男女没有结婚,就不能有过多的肢体接触。
李季一边扒拉着花生米,一边品着酒。
一会儿后,林中响起枪声,顿时,茂密的山林中惊出许多鸟儿,有麻雀、有老鹰、有燕雀、黑鸟等。
“打到了。”
卫兵的笑声在山林中回荡。
又一会儿后。
山林中再次响起枪声。
而在山脚下的平坦地带,李季一边自酌自饮,一边暗暗观察着吴忆梅的表情,果不其然,黄酒的后劲儿正往上涌,她那吹弹可破的俏脸,映出一抹酒晕色,一双美眸似春水一般温柔且迷离。
看她这样子,估计再过一会儿就会头重脚轻。
李季眼中闪过一抹沉思,其实他也不想用这种办法,但吴忆梅综合能力很强,若是成为他的敌人,后果不堪设想。
所以,他只能把吴忆梅变成自己的女人,只有身体和灵魂高度绑定,他才能信任她,把一些重要的事情交给她去负责。
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,他隐约能感受到,吴忆梅对他的态度正在一点点发生变化。
哪怕他不用这种手段,也能一点点的把她拿下。
毕竟她是一个正常女人,风华正茂的年纪,需要男人为她排忧解难。
“有点儿晕,我去车上休息一会儿。”吴忆梅揉了揉有些发胀的脑袋,心想黄酒的后劲怎么这般厉害。
“去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