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崇也说道:“我赞成旷弟所言,兄长,向前吧!只要我们打败了宋越,区区一个修路的赵乾阻挡不了我军。”
王世忠眉头深皱,瞪了王崇一眼,说道:“你莫非是忘了,赵乾的铲屎营铲掉了中州的神机营,又在对商离一战中立功甚着。”
言下之意,赵乾的威胁可不亚于纳兰明珠和吴殊。
也难怪,王崇原本就是个礼部尚书搞搞外交,办办祭祀什么的,他不知兵,也并不知道,赵乾的铲屎营又岂是软柿子。
王世忠看向王轩,说道:“轩儿,你怎么看?”
王轩思量了片刻,便朝伯父拱了拱道:“伯父,父亲有句话说得很对,往南、往北或往西,我们都没有发展的空间,唯有硬着头皮攻打宋越。
只要拿下巢阳城,便可拿下巢阳城前方的大片土地,那里山高密林众多,人口也众多,就算不过乌龙河,我们也可以生存下去以待时机。”
“有道理,说下去。”王世忠欣赏地看了王轩一眼。
可以说,王轩的话说到他心坎里去了。
莫说杨震、纳兰明珠、吴殊不是软柿子,就算他们是,往那三个方向无非是钻进夏军的口袋中,一旦被成璋包围,想逃身都难。
王轩继续道:“相比之下,宋越毫无拿得出手的战绩,传言,宋越以美色诱惑了成璋,才得以领三十万艮军旧部,咱不打宋越打谁?
攻打宋越,占据半个巢阳以东的半个巢阳郡也不错的,再说了,宋家与我王家有世仇,想必宋越已经知晓了我们和艮王算计了宋家军。
若侄儿所料不错,宋越,我们必除之而后快,不然后患无穷。”
说来说去,王轩也认为宋越是软柿子。
王世忠想起与宋家的仇,侄儿说得没错,若那件事被宋越知晓,那必将成王家大患,试问杀父之仇孰能忍?便不再有丝毫犹豫。
“那就事不宜迟,从即刻起,我军改名王家军,不再奉艮王号令,传令下去,埋锅造饭,让弟兄们吃一顿饱的,连夜兵发巢阳城,明日一早在巢阳城里吃早餐。”
“是”
王世忠终于是举起了自立的大旗。
天刚暗,王世忠便率三十万大军出发了。
这三十万兵可是他从那几座重镇百万兵中精挑细选出来的,个个年轻力壮,又把最好的装备集中在这些人身上,一路上走来,他也一边练兵,一边整顿军规军纪,如今这支部队也算是精锐。
可正是因为如此,被宋越赶在前面占领了巢阳城。
骑在高头大马上,王旷意气风发,“哼,先占又如何?宋家小丫头,你守得住吗?”
王世忠笑道:“若是宋越的父亲在,我王世忠尚且忌惮三分,可就宋家一个臭丫头,也敢挡爷的路?岂非找死?”
王轩笑着道:“可不是?正好,借此机会就灭了她,为我军立威。”
“我侄儿有此志气,值得赞赏,待灭了新宋家军,伯父作主,把那丫头抓过来,给你当娘子如何?”
王轩一听,脑子里便浮现出宋越那绝世容貌,顿时犯了一瞬的花痴。
宋越早就是他的梦中情人,只因多次追求被拒,便没了底气,而如今,伯父率大军而至,宋越即将会沦为他怀中的玩物,想到这,王轩满心期待了起来。
王旷看着兄长和自己的儿子自打他的麒麟二字丧生后便亲近了起来,一旁看着,也乐不可支。